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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本科落户

本科生落户具体办理细则及落户多久可以购房?对此官方回复了!

栏目:大专本科落户 人气:0 时间:2023-07-04 来源:网络


本科生落户具体办理细则及落户多久可以购房?对此官方回复了!

(本科生落户具体办理细则及落户多久可以购房?对此官方回复了!)

  

本科生落户具体落到哪里,具体联系哪个部门办理?

  

落户后多久可以买房子?

  

2018年合肥市非本市户籍人口买房政策是什么?

  

如何申请租房补贴,流程程序是什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关于租房补贴,补贴的范围是什么时间段呢?需要什么材料?

  

......

  

更多关于合肥城建、民生、社会等问题,尽在合肥官方答疑栏目,对于大家关心的问题,看看相关部门是怎么说的!

  

自从2018年4月26日正式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才来肥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之后就引起了广大网友和购房者的强烈反响各种疑问频出小编到合肥市政府服务直通车网站输入“人才”二字就有100多项提问

  

  

小编随意摘录了几个问题看看官方是如何回复的:

  

Q我是安徽建筑大学的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目前在合肥市文一地产上班,27岁。在合肥没有购房,如何申请租房补贴,流程程序是什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A:您好,《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才来肥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已于2018年4月26日正式出台,目前各牵头部门正积极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如有疑问,可致电0551-.

  

回复单位:市人社局

  

Q您好,我市放宽人才落户政策,凡自愿来肥工作的普通高校(高等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本科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高技能人才,可先行落户。这些人才在合肥创新创业,落户后即可购买首套房。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本科学历是不是要求全日制本科?在肥东工作的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符不符合在合肥落户直接买房的条件?

  

A:您好,《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才来肥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已于2018年4月26日正式出台,目前各牵头部门正积极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如有疑问,可致电0551-.

  

回复单位:市房产局

  

Q4月26日,合肥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才来肥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我16年本科毕业后就来合肥工作了,现在可以享受这个新政策的租房,购房和补贴政策吗?央企单位员工能不能享受该政策?

  

A:您好,《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才来肥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已于2018年4月26日正式出台,目前各牵头部门正积极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如有疑问,可致电0551-.

  

回复单位:市人社局

  

Q请问:近期网上有消息称,合肥即将放开人才落户政策,本科生可以先在合肥落户,现咨询如下:1、如果还没有在合肥找到工作,可以落户吗?2、落户具体落到哪里,具体联系哪个部门办理?3、落户后多久可以买房子?

  

A:您好,《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才来肥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已于2018年4月26日正式出台,目前各牵头部门正积极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如有疑问,可致电0551-.经户政处调查,1、可以落户在合肥;2、落户于任一派出所集体户,到相关户政窗口办理。

  

回复单位:市公安局、市房产局

  

Q大学毕业后,户籍转到学校,属集体户籍,现在合肥工作满5年,现老家将拆迁,户籍需转回老家(户籍未冻结),需要如何办理转接手续?如果户籍转出合肥,非本市户籍今后合肥买房是否受影响?2018年合肥市非本市户籍人口买房政策是什么?三问,请相关部门详细回答下,谢谢。

  

A:来信人原籍是亳州,请与当地户籍部门联系。经房屋交易管理中心调查,我市现仍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合政办〔2016〕43号)文件执行限购政策。非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需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区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回复单位:市公安局、市房产局

  

Q您好,我看到4月28日刚刚发布的《合肥市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对于个人出租房屋,将给予每平米12元的补贴,那么这个补贴的范围是什么时间段呢?去年出租的房屋算吗?我去年6月份出租的房屋,是出租给单位的,对方需要发票,所以已纳税。但是没有备案,我不知道出租房屋需要去哪里备案,需要什么材料?这方面的问题可有咨询电话?

  

A:根据《合肥市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住房租赁奖补的奖补对象和范围:“辖区内住房租赁合同已在合肥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出租自筹住房的租赁企业、提供住房租赁经纪服务的企业、自行出租自有住房给他人自住的个人,其住房在租赁监管平台出租备案,且住房出租行为已依法纳税。”个人出租自有住房给他人自住,需要通过租赁监管平台完成交易并完成出租备案和依法纳税,符合以上条款才能享受出租补贴。咨询电话:。

  

回复单位:市房产局

  

(内容均来自合肥市政府服务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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