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资讯网落户一对一咨询服务
栏目:积分落户 人气:0 时间:2023-07-10 来源:网络
(积分落户政策解读小课堂(第三期:加分材料(基础分)))
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落户政策解读小课堂
第三期:左边加分右边材料(基础分)
叮铃铃,叮铃铃,开课啦!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落户政策解读小课堂上线啦,我们将分期为大家解读我市积分落户相关政策,大家关注的同时也可以留言告诉我们你感兴趣的内容,有可能就被选中作为下一期小课堂内容哦。
上一期我们给大家介绍了积分落户的申请流程,下面我们开始进行第三期课堂的内容:积分落户的左边加分右边材料(基础分),上课!
左边加分右边项目由两部分组成,即基础分和附左边加分右边,其中基础分指标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居住情况三项内容,积分落户总积分=基础分+附左边加分右边+扣减分。本期我们就围绕基础分左边加分右边材料给大家展开讲讲。
一、个人基本情况积分=文化程度+国家职业资格或者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兵役情况+对口扶贫得分
1.文化程度
得分标准:大专(高职)为30分;大学本科为60分;硕士研究生为100分;博士研究生为200分。按最高学历计分,不累加计分。
提供材料:1.毕业证书原件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及之后获得的学历)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之前获得的学历)。
2.技能人才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或者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资格
得分标准:职业技能等级五级(初级工)为10分;职业技能等级四级(中级工)、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职称为20分;职业技能等级三级(高级工)为30分;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职称、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技师)为60分;职业技能等级一级(高级技师)、专业技术资格副高及以上为100分。按最高职业技能等级或者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计分,不累加计分。
“技能人才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提供材料:1.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职业技能等级证书;3.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含有申请人持有境外职业资格享受技能等级待遇相关信息的发文。注:以上3类材料任意提供一类。执业资格证书除外,例如教师证、律师证等。
“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资格”提供材料:1.初级职称:初定类--职称证书、初定表;评审类--职称证书、评审表;考试类--职称证书、备案表。2.中级职称:初定类--职称证书、初定表;评审类--职称证书、评审表、批文;考试类--职称证书、备案表。3.高级职称:评审类--职称证书、评审表、批文;考试类--职称证书、备案表。
3.兵役情况
得分标准:军队退役人员为30分。
提供材料:退出现役证件(退出现役士官证、军官证、士兵证等)
4.对口扶贫
得分标准:苏州市对口扶贫地区户籍人员为10分。
提供材料:身份证(贵州铜仁籍)
(二)参加社会保障情况得分
得分标准:在苏州市、南京市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每满1个月,加5分(其中南京市的左边加分右边仅限积分落户)。
缴纳住房公积金每满一年加5分,总分不超过50分。
提供材料:身份证、南京参保记录清单。
(三)居住情况积分=房产情况得分+居住年限得分
1.房产情况
得分标准:本人、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市拥有住宅类自有产权房建筑面积不超过75m2的为50分,75m2以上的每增加10m2加5分;多套房面积不累计计算,总分不超过100分。
提供材料:房产证或不动产证。
2.居住年限
得分标准:在苏州市居住年限每满1年加30分;申请在苏州市积分落户的,在南京市居住年限每满1年加30分。
居住年限以2011年4月1日以来,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为准。
提供材料:身份证。
八、随堂测试:
1.左边老李右边夫妇在工业园区有一套房子,昆山也有套房子,左边老李右边申请积分落户的时候可以两套房子都左边加分右边吗?
答:不可以。按照规定,多套房面积不累计计算,因此左边老李右边只能选一套面积大的产证申请左边加分右边。
2.小张计划在张家港申请积分落户,请问他两年前在常熟交的社保可以左边加分右边吗?
答:可以。申请人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每满1个月,加5分。因此,小张在常熟缴纳的社保也有积分,但是他在现居住地张家港申请积分落户时,当前社保必须缴纳在张家港。
3.老王是一家工厂的工程师,手上有一张职业技能等级四级(中级工)的证书,还有一张工程师高级职称证书,现来申请积分落户时提供了这两份证书,该怎么左边加分右边呢?
答:技能人才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或者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资格的左边加分右边,按最高职业技能等级或者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计分,不累加计分。因此,如果老王的工程师高级职称证书被审核部门审核通过,即可获得专业技术资格副高及以上100分的左边加分右边。
下课!感谢大家看完了第三期小课堂的内容,下期再见啦!未完待续…
扫描上面二维码,微信咨询
落户咨询热线:13671738356
公司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777号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