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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落户

事关流动人口积分落户!宁波3地启动办理!

栏目:积分落户 人气:0 时间:2023-12-05 来源:网络


事关流动人口积分落户!宁波3地启动办理!

(事关流动人口积分落户!宁波3地启动办理!)

  

  

截至目前,宁波已有三地开始

  

2022年流动人口量化积分落户办理

  

三个地区分别为北仑、江北、海曙

  

满足条件且有落户需求的小伙伴

  

可不要错过哦

  

  

小编整理这三地

  

本次流动人口积分落户相关信息

  

包括申请条件、材料等等

  

赶紧来看看吧

  

海曙区2022年度流动人口量化积分落户

  

落户指标

  

2022年度量化积分落户计划指标总量不超过30户,年度积分落户指标由区流管办会同区发改局等部门根据本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商定。

  

落户条件

  

申请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积分落户:

  

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并参加海曙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评;

  

符合法定工作年龄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无刑事犯罪记录;

  

2021年度海曙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达到30分以上(含30分)。

  

点击下方名片进入【宁波左边本地宝右边

  

在后台回复关键词“海曙落户”,即可获取海曙2022积分落户最新办理指南

  

办理时间及方式

  

办理时间:海曙区2022年流动人口积分落户申请实行集中受理,受理时间为2022年9月10日—10月15日(法定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所需证件: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浙江省居住证

  

办理方式:携带材料线下前往窗口并提出申请,受理窗口对证明材料和量化积分情况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信息予以登记。

  

受理地址:海曙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综合服务区3号窗口(海曙区气象路58号,联系电话:0574-)

  

后续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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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单公示

  

海曙区流管办对有效申请的积分分值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相同分值的以社保积分从高到低排序,拟落户人员名单通过海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浙里新市民”海曙专区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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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

  

申请人可在名单公示结束之日起30日内,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若有随迁人员一并迁移户口,按随迁政策提供相关材料)到海曙区户籍窗口(办公地址及咨询电话详见下文)办理落户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作放弃本轮落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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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户籍窗口信息

  

  

  

  

图源:海曙发布,上下滑动查看

  

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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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入要求

  

户口迁移手续按宁波市现行户口迁移政策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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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子女随迁

  

经审核获得落户资格的人员,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按有关投靠和随迁政策办理

  

  

图源图虫创意:

  

江北区2022年度流动人口量化积分落户

  

指标管理

  

江北区2022年度量化积分落户计划指标总量不超过15户。年度积分落户指标由区发改局会同区级有关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商定。

  

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为申请时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就业居住,并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非宁波市户籍流动人口。申请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积分落户:

  

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并参加江北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评;

  

符合法定工作年龄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在本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无刑事犯罪记录。

  

积分落户标准

  

流动人口量化积分达到10分以上(含10分)。

  

在【宁波左边本地宝右边】后台回复关键词“江北落户”,即可获取江北2022积分落户申请指南

  

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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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积分申请

  

符合规定条件的流动人口请在10月8日—10月31日前往居住地街道(镇)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窗口申请量化积分。

  

外滩街道便民服务大厅量化积分申评窗口

  

具体地址:江北区外滩街道白沙路191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15,13:30-16:45(冬令时)

  

联系电话:0574-

  

文教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2楼量化积分申评窗口

  

具体地址:江北区文教街道育才路200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15,13:30-16:45(冬令时)

  

联系电话:0574-

  

孔浦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量化积分申评窗口

  

具体地址:江北区孔浦街道环城北路东段647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15,13:30-16:45(冬令时)

  

联系电话:0574-

  

甬江街道北郊片党群服务中心1楼量化积分申评窗口

  

具体地址:江北区甬江街道聚兴西路600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15,13:30-16:30(冬令时)

  

联系电话:0574-

  

庄桥街道便民服务大厅北大厅量化积分申评窗口

  

具体地址:江北区庄桥街道北环西路500号5号楼1楼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15,13:30-16:30(冬令时)

  

联系电话:0574-

  

洪塘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南)量化积分申评(综合接待)窗口

  

具体地址:江北区洪塘街道宁沁路347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6:30(冬令时)

  

联系电话:0574-

  

前江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大厅2楼量化积分申评窗口

  

具体地址:江北区前江街道长阳路411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6:30(冬令时)

  

联系电话:0574-

  

慈城镇便民服务大厅量化积分申评窗口

  

具体地址:江北区慈城镇尚志路60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6:30(冬令时)

  

联系电话:0574-

  

上下滑动查看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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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单确定

  

区流管办对申请本次积分落户人员按量化积分分值从高到低确定前15位申请积分落户名单,由区流管办通知并将拟落户人员名单移交公安江北分局。流动人口收到通知后,需申办本区常住户口的,可以到公安部门户籍窗口提出积分落户申请。积分排序可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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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落户受理

  

受理时间:申请人于11月20日前携带落户资料到居住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落户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落户资格。公安江北分局在11月30日前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期间相关职能部门应予以主动配合。

  

申请材料:申请落户人员身份证和户口簿;申请落户人员本人《浙江省居住证》;原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量化积分确认单;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关于配偶子女随迁:符合条件落户的流动人口,其配偶和子女随迁按本市现行政策办理。

  

江北区户籍窗口办公地址及咨询电话

  

  

图源:江北发布

  

  

图源图虫创意:

  

北仑区2022年度流动人口量化积分落户

  

落户指标

  

北仑区2022年度量化积分落户计划指标总量为50户。

  

基本条件

  

申请积分落户的申请人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持有本区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

  

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申请时正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申请时在本区有合法稳定住所;

  

无刑事犯罪记录。

  

申请时间

  

10月8日—10月31日(工作日)

  

在【宁波左边本地宝右边】后台回复关键词“北仑落户”,即可获取北仑2022积分落户申请指南

  

申请资料

  

申请人申请时,应一次性提交所需资料。

  

(一)基本资料。申请人提出积分落户申请时,应携带以下基本资料:

  

申请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申请人本人有效浙江省居住证;

  

申请人本人或配偶的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二)积分材料。申请人应按照《北仑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管理计分表》(2022年版),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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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受理

  

申请人携带基本材料及积分材料,前往本人浙江省居住证所在街道积分专窗填写并提交《北仑区2022年度流动人口量化积分落户申请表》及申请资料后,积分专窗应将申请人基本信息录入积分制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积分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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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评分

  

审核部门登录积分制信息管理系统对审核资料所涉及的指标内容进行评分,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形成审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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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公示

  

积分受理结束后,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在北仑区流动人口智能服务平台(网站、e乡北仑左边微信公众号右边及“浙里办”APP北仑站)上对参与本次积分落户人员的名单及最终审核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积分分值从上而下确定落户名单。积分总分分值为零分或负分的,自动取消落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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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

  

由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将本次获得落户资格人员名单移交给北仑公安分局。申请人可在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携落户所需资料前往居住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落户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落户资格。

  

其他事宜

  

落户地说明:落户地必须是城镇,农村集体土地住宅不能落户;落户地原则上与居住地一致;共有产权住宅仅允许一户办理;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取得落户资格的可在申请人录(聘)用单位、人才服务中心或社区集体户登记户口。

  

户口迁入:经审核获取落户资格的人员,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按有关投靠和随迁政策办理。

  

随迁子女入学:随迁子女将按照现行入学政策享受户籍人口同等待遇。

  

北仑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管理计分表

  

  

  

  

  

  

  

图源图虫创意:

  

符合要求且有落户需求的朋友们

  

记得按时前去办理哦!

  

来源:海曙发布、江北发布、e乡北仑、左边本地宝右边综合整理等

  

文章及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图虫网,已获平台授权

  

编辑:道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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