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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居转户落户 人气:0 时间:2023-02-18 来源:网络
(【居转户】2022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政策申请条件你都了解了吗?!!)
引进人才落户申请条件
1.用人单位基本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用人单位引进本市紧缺急需的国内优秀人才。
2、用人单位应正常经营、无不诚信记录,并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
2.引进人才基本条件
在沪工作稳定,专业与岗位相符,一般应能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相应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
3、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4、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5、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6、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应属单位紧缺急需的业务骨干,且具有两年以上(截至申报之日)相应工作经历。
“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
金融重点机构:
1、在沪金融要素市场。
2、总部在沪银行及其在沪分行、国有商业银行在沪分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在沪分行、政策性银行在沪分行,以及上述银行在沪持牌运营机构。
3、总部在沪的证券公司(分类评价A级以上)基金管理公司和规模较大的信托公司。
4、总部在沪且规模较大的保险公司、全国性保险公司在沪分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5、外资法人银行,外资保险子公司。
6、其他金融重点机构。
7、本市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8、本市重点产业发展紧缺急需、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或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高技能人才。
9、本市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10、在沪投资于本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为投资所在地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的创业人才。
11、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贸易重点机构
1、本市重点发展的电子商务机构。
2、具有商务部核发的融资租赁牌照的非金融类融资租赁机构。
航运重点机构
1、航空领域的交通管制、适航审定、客货运机构和运输机场等机构。
2、航海领域的航运市场、航运保障、规划、监管、设计以及船舶验收、船舶客货运等机构。
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
本市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包括:新能源、民用航空制造、先进重大装备、电子信息制造、新能源汽车、海洋工程装备、新材料、软件和信息服务、生物医药、节能环保和航天等,上述领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机构,予以重点支持。
1、承担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机构。
2、中央在沪企业。
3、经国家备案的合同能源服务公司。
4、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单位。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可以提出重点机构和重点领域的认定范围,经联席会议办公室认定后,纳入重点机构和重点领域范围。
关于行业专门人才
1.航运专门人才
符合相应条件且岗位与专业相符的航运专门人才,可以按规定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1、具有国家饱和潜水员或空气潜水员证书,并从事潜水作业工作的潜水员。
2、具有航海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甲类船舶船长适任证书,并从事远洋船舶驾驶工作的船长。
3、持有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具备相应飞行经历时间或军机试飞工作经验,并从事相应工作的试飞员。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飞行执照,并从事相应工作的飞行员。
传统医学人才
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具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授予的“国医大师”称号或“名中医”称号的传统医学人才,可以按规定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体育专门人才
经市体育局认定并推荐的体育专门人才,符合相应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办理。
科创人才
科创人才政策有限期延长至2022年10月31日。
(1)创业人才
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或者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20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上海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2年的,可以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注:与本市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交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且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股东(股份在企业入驻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或获得投资前取得的)
证明材料:股东证明、投资协议、投资资金到位且持续投资满1年的证明等。
(2)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在上海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2年,最近3年累计实现5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5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70%及以上)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可以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证明材料: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备案证明、最近3年的技术合同、覆盖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业绩期的劳动合同、技术合同完成70%及以上的证明等。
(3)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
上海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已经完成在上海市投资累计达到3000万元的,可以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注:创业投资机构--获得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上海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在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备案并处于有效期内的创业投资母基金出资参股的投资机构。
证明材料:股东证明、创业投资领域从业时间不低于3年的证明、投资协议、资金到位证明等。
(4)企业高管和科技技能人才
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上海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达到100万元的企业高级管理、科技和技能人才,可以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5)企业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家,可以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运营上海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或持股不低于10%的创始人。?
▲企业连续3年每年营业收入利润率10%以上,且上年度应纳税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科技企业连续3年每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0%以上,且上年度应纳税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企业在上交所、深交所等上海市场挂牌上市。?
▲企业的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不属于国家和上海市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目录。
▲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罚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
证明材料:股东证明、公司章程、审计报告、挂牌上市证明等。
(6)临港新片区人才
▲纳入重点机构范围的用人单位引进的紧缺急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和两年以上相应工作经历的核心业务骨干,可予以直接落户;
▲新片区用人单位引进的紧缺急需的特殊人才,由新片区管委会经相应决策程序后,直接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荐,经相关部门集体审议通过后,可予以直接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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