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资讯网落户一对一咨询服务

落户服务分类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人才引进落户

青岛人才引进补贴制度

栏目:人才引进落户 人气:0 时间:2023-07-09 来源:网络


青岛人才引进补贴制度

(青岛人才引进补贴制度)

  

《青岛市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审核发放实施细则(试行)》第四条

  

安家费申报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以申报时实际年龄为准)。

  

(二)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具有本市户籍。

  

(三)在我市各类企业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就业的,须与就业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在青初次自主创业的,须依法登记注册成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创业实体须正常经营1年及以上。申报人员须按规定由就业单位或创业实体在青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累计满12个月。

13671738356

扫描上面二维码,微信咨询

落户咨询热线:13671738356

公司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777号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

上一篇:高学历快速落户!上海人才引进落户,这个机会别错过
下一篇:毕业生人才引进可以走两次吗?

返回
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