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资讯网落户一对一咨询服务

落户服务分类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上海社保

操作细则来了,长三角示范区公积金可支付异地房屋租赁费

栏目:上海社保 人气:0 时间:2022-12-29 来源:网络


操作细则来了,长三角示范区公积金可支付异地房屋租赁费

(操作细则来了,长三角示范区公积金可支付异地房屋租赁费)

  来源:【交汇点新闻客户端】

  交汇点讯6月23日,记者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获悉,上海、苏州、嘉兴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经明确示范区异地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操作细则。

  此前,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通知,创新试点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异地房屋租赁费用。试点区域为长三角示范区全域,即上海市青浦区、苏州市吴江区、嘉兴市嘉善县。职工及配偶(以下统称申请人)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用于支付异地房屋租赁费用。

  下面,请随记者一起来看具体操作细则↓↓↓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许海燕

  编辑:李晞

  本文来自【交汇点新闻客户端】,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

13671738356

扫描上面二维码,微信咨询

落户咨询热线:13671738356

公司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777号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

上一篇:2022年上海落户个税“零申报”被拒?怎么解决?
下一篇:40/50社保补贴已经享受两个月了

返回
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