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资讯网落户一对一咨询服务

落户服务分类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深圳入户资讯

深圳集体户口迁入他人房产办理条件

栏目:深圳入户资讯 人气:0 时间:2023-02-18 来源:网络


深圳集体户口迁入他人房产办理条件

(深圳集体户口迁入他人房产办理条件)

  深圳集体户口迁入他人房产需要满足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无房产及公租房,可在他人的合法房产立户(仅限在产权登记部门备案且已发放不动产权登记证的房产)等条件。

  (一)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无房产及公租房,可在他人的合法房产立户(仅限在产权登记部门备案且已发放不动产权登记证的房产);

  (二)房产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立户:

  1.有规范的门楼牌地址;

  2.尚未立户;

  3.已入伙:

  4.住宅用途房产.

  (三)不动产权登记证上登记为“单身公寓”、“宿舍”和2018年6月15日以前已做土地初始登记的商务公寓可立户,不受土地及房屋性质限制;

  (四)房产处于查封。冻结状态的,产权人的直系亲属可在该房产立户,不得给他人立户。

133-7767-2635

扫描上面二维码,微信咨询

落户咨询热线:133-7767-2635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

上一篇:深圳集体户口生孩子(深圳集体户口满两年)
下一篇:深圳集体户口两年后怎么办

返回
列表